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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采购单位(甲方):涟水县畜牧兽医站
供货单位(乙方):清河区淮海家具广场三江家具店
经县招标办批准,甲方玉米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通过询价并经站采购询价小组评审确定清河区淮海家具广场三江家具店为涟水县畜牧兽医站玉米采购项目供货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产品描述、数量及价款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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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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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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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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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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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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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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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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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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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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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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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壹拾壹万捌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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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付款方式:货到无质量问题,在25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三条、
乙方必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在10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供货时须提供相应的产品检测或自检证明。
第四条、总报价包含货物、运输、税金及完成相关服务的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总报价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在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双方争议。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县招标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交货地址:甲方指定的本县有关乡(镇)、村。
甲方:涟水县畜牧兽医站
乙方:清河区淮海家具广场三江家具店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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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782382125 电话:051780187353
传真:051782382125 传真:051783187353
合同签订日期:2016 年 2 月
22 日